第八課 蘊處界
佛常用「三處觀」去觀察眾生,分別眾生的真相
蘊觀-詳於心理的分析。
處觀-詳於生理的分析。
界觀-詳於物理的分析。
一.蘊-積聚義
歸納眾生的蘊素有五聚,即五蘊-
(一)色-變礙為義,即物質。是地、水、火、風四大種所造。
(二)受-領納為義,即情緒作用。包括苦、樂、捨三受。
(三)想-取像為義,即認識作用。於善惡憎愛等境界,取種種相,作種種想。
(四)行-造作為義,即意志作用。意念遷流不息,發動為身體及語言的行動,去造作善惡業。
(五)識-了別為義,即由心識了別所緣所對的境界。
根身的總和不出五蘊,由五蘊的結合,才聚成具有精神作用的身體。
色從四大和合而,受想行識由緣聚所生,身心二法緣生無實,所以佛經說「五蘊非有」。
二.處-生長義
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六根又名內六處,是生起六識的處所。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、
法六塵又名外六處,是六根所緣的境界。總合六根、六塵,名為十二處。
眾生依六根取境而生六識,由於取著境界,煩惱相應,故成為苦聚的身心自體。
三.界-種類義
地、水、火、風、空、識六界,是構成為眾生自體的因素-地、水、火、風四界是指存在於
物質中的堅、濕、暖、動的四種特性;空界是空間;識界就是了別,取著的六識。六界和
合,就成為眾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