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課 因緣果報
萬法因緣生,是佛法中的重要理論,由於因緣,而說果報。「因」是事務的本源,
「緣」是一種助力,果報是後來的結局。由因得果,全是緣的力量,這是值得注意的。
「緣」是指一切物事之間生起一種互相交涉的關係。有四種緣:因緣、等無間緣、
所緣緣、增上緣。其中色法為因緣、增上緣所生,心法須加所緣緣、等無間緣,
具四緣方生。所以,世間一切諸法的生成,都離不了這四緣的關係,
離不開彼此相依相存的條件。因結成果,可分為現果、來果、後果三種。這是什麼道理﹖
一.是因的力量有遲早
譬如一粒瓜種與一粒桃核,同時下種,瓜種是當年生成結瓜,而桃核須經三、四年才能結
桃。
二.是緣的力量有強弱
如四緣並進,條件具備,自然早些成熟;若是助緣不充足,成熟就較遲,譬如土壤不良,
或缺乏陽光水份,成長當然較慢。
有如是因,招如是果,其間關係雖極複雜,而卻是有條不紊,毫釐無差。
所謂「因果到頭終有報,只爭來早與來遲」,不種善因,專信命運,或是禱天求神,
希望得福,皆是枉然。
此外,還有兩個要點--
一.是因果不會消滅,遇緣便起現行,故欲免受惡報,唯有修行佛法,
斷盡一切煩惱,證得出世聖果。
二.是善惡不相抵銷,分受其報,但是多做善事,多增善緣,可使惡報由重轉輕,
不做惡事,勤杜惡緣,能使善果疾速成就。